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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if life is purely a drama play?
这是一个被思考了很多次的命题。生活是不是一场被控制的戏剧,每个人是被操纵的人偶,所有的举动、言语甚至思想都是被Creator所排布?电影所阐述的是很多人曾经考虑过的问题,并没有深入下去,只是把这个疑问重新提了提,把迷茫又抛给了观众。
如果生活只是一场戏剧,我们甘愿做一个人偶么?很多时候,我们喜欢假设自己是被操纵的,因为它是一个很好的借口。我们爱说,某件好事的发生,某种不期而遇,都是命中注定的。假象出一个Creator,仿佛自己是受宠的,被安排了这么一出好剧。我们也会推辞说,命运的不公逼得我们走上绝路,甚至在自己犯错时,只抱怨Creator的偏心。我们总爱把一些理不清因果的事情推给Creator,自己甘愿做一个人偶,于是好像言辞举动所负的责任就不会这么大了。
当然有人不喜欢被操纵的感觉,他们急于找出真相,但如果寻求真相的路本身就是被安排的,或者寻求自由的思想本身就是剧本的一部分,这又该怎么解释呢?每次一想到这个问题,就觉得不能继续下去了。再说下去,我本身的这种疑问也出于剧本中,那可是像套娃似的没止境了。
我不知现今是否有人能够严谨地证明Creator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他存在,他所写的剧本中会让我们发现他么?就像片中的导演,利用各种设定的巧合,使得Truman30年来从未发现自己生活在摄像机下。不知道连着海的不是天是墙,不知道他的朋友和妻子只是逢场作戏,不知道他的头像早已被印在了抱枕上。怎会预料,在他之上,还存在这么一个与他同属人类却拥有操纵它权利的Creator。当我们祈求真相的欲望无限膨胀的时候,Creator是否也会安排各种巧合,使得真相扑朔迷离甚至引我们入歧途?他一定不会如片中的导演一般,亲自发话(何况他说哪种语言呢),告诉人偶们,这个世界是虚假的,而脱离这个世界,只有更多的虚假。
Truman跨出EXIT时,全世界的观众都鼓掌欢呼,这个结尾太生硬了也太简单化了。Creator在说出外面的世界不比他所创造的真实之后,理应是上升到另一个高度了,观众这么一欢呼,就把前面的铺垫给欢呼掉了。用虚假来创造真实,看似完全不符合逻辑的手法,摆于现实之中,其实也值得玩味。在此,虚假与真实的分别指向两种层面。假设我们在外部世界所经历的都是真实的人事,但人与人间并不坦诚相待,披着朋友外表的也可能是你的敌人,这是一种。而在被“保护”的世界,所经历的是虚假的人事,但剧本中如果过没有安排你正我斗,至少在屏幕上,朋友还是朋友,妻子还是妻子,这又是一种。两种都是虚假,但又是不同方面的虚假。似乎真实与虚假总是并存的,外在真实得越多,内在虚假暴露得也越多,而外在真实得越少,内在的虚假也就不易暴露,至少看起来,还是和谐融洽的。又或者说,真实某种程度上是用虚假的揭示度来衡量的,那这样的真实,其实是毛骨悚然的。人们自然渴求真实,但真实有时就像阳光,偶尔享受一下有益身心,晒多了就有害健康了。
然而无论Creator是否存在,真实与虚假共存或是对立,生活是被摆布与否,我们都不能只用顺其自然来麻木自身。因为就目前我们的经验来说,我们仍然享有大部分的自由,我们对于人事可以有自己的判断,对于行为有自己的约束,在未理清这些问题之前,我们依旧能享受这种毛骨悚然的真实,毕竟What if的疑问不是关在屋子里想个一年半载就能想出来的,这些时间,还能干很多其它的事,它们无需我们去考虑真实与否,摆在我们面前的就是一次次在岔口处选择进退或左右。似乎只要我们移动了,前面的路就不会停止,至少这么几千几万年来,还没有人撞到过天际的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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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一段爱情都必须富有创意的,很小的时候,看《茶花女》,鸡皮疙瘩都出来了,什么爱来爱去爱得你死我活爱你到最后一刻啦,觉得这俩人真是吃饱了没事做,最后哪怕茶花女死的时候,也没读出点什么感动。
那时年纪小,看什么言情故事呢……现在再回想,故事的确是老套得一塌糊涂,可能我仍旧不能接受它所谓的浪漫我所谓的肉麻,当《红磨坊》又一次把如此相像的故事唱出来的时候,想想这样的爱情故事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不是每一段爱情都是新奇的。而事实上,现实中的很多爱情,比电影中的还要老套。
也许只是牵个手,上个小馆子,小资点的假装品着咖啡,忽悠出一朵玫瑰。(当然不乏有人砸了很多钱在很多玫瑰上。)也许只是拥个抱,侃上一些小八卦,文艺点的假装谈点高雅,然后傻乎乎地说,原来你也懂啊,以为自己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知音,迅速自以为是地认定这就是另一半。多俗套啊,一个完全没有恋爱经验的人都可以顺畅地把一个爱情故事写完,并且大致合乎情理,弄不好还有某些读者会站出来说,嗯,这小说写得很真实,我有共鸣。
The greatest thing you will ever learn is to love and be loved in return. 这真是一句老套的话。然而就是这么一句老套的话,又有多少人是能做到的。有些人只是把对对方的心动感觉叫作爱,把对方对他的照顾叫作被爱,于是乎认为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然而他从未想过付出,他把付出从爱的大概念中踢了出去。不少人会傻乎乎地说,我爱他,这就足够了。这真是爱么,还是一种逃避责任的借口?某种意义上,爱是一种收支平衡,任何一方付出太多回报太少,都会打破这种平衡。正如片中的作家与歌妓,观者只有在体会到这种双方付出的时候,才能体会到一种爱的伟大。
小时候会觉得,任何的爱情故事都会走向婚姻的殿堂,永远相爱永远生活在一起。长大后,要是看到一个happy ending的电影,就鄙视一记,没啦,这世间哪有这么好的结局呃。不知是悲剧看得太多成了习惯,还是潜意识里嫉妒这样的爱情,总是贪婪地享受着悲剧的美感,无论故事有多么老套,当女主角死在男主角怀里,地上洒满了花瓣的时候,或者爱人客死他乡另一半痛到麻木的时候,仍然会心头一紧,至少我现在还是这样。甚至有时,我会把美与悲剧挂钩,好像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就不能算是一种美,好像美就必须是戚戚然的,略有病态的。
《红磨坊》难以称得上一部好片,老套的情节,过于华丽的布景,太美国太美国的对白,商业气息浓郁。不过还是不得不说,Ewan的眼睛真的很漂亮,纯净透彻,哪怕在《Trainspotting》或者《Young Adam》里面演叛逆少年的时候,那双眼睛就是一种无辜和怜悯。在《红磨坊》里,那种看似不谙世事的眼神,跟Nicole的事故老练的眼神鲜明对比。以至于我有时候觉得,这片子就在讲一个情窦初开的少男被一个万种风情的歌姬吸引地死去活来的故事。这么再说下去,真又觉得像《茶花女》了。
这篇真的是在胡说的哈,段落都是连不上的,我还在吃着早饭呢,筒子们,鼓个掌吧,看我勤奋的面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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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巧看了部Julia Stiles的片子,想起了《Mona Lisa Smile》,就重新挖出来看了。
一个名叫“大学”的新娘学校,上意文,艺术,以及礼仪等等,为了打造上流社会的好太太好妈妈。Catherine来这是为了改变,但可惜的是,直至影片结尾,这种改变还是模糊得很。Jone在Catherine的帮助下申请了耶鲁法学院,但她最后仍然放弃了,她有理有据地说,做一个主妇,我很快乐。于是Catherine只好无奈地离开,那个曾经对着主妇广告大吼“这是什么”的Catherine明白了,她不能改变什么,即使她能唤醒这个国家最聪明的女孩们一点点的平等观念,她仍旧无法改变现状,拥有着比她们丈夫智商高几百倍的女孩只能在早晨亲吻夹着公文包的丈夫,擦着孩子的口水,熨衣服拖地板,看着丰盛的晚餐渐渐变凉,哪怕丈夫出轨,也只能忧闷地自责哪里服侍不到位。最可怕的是,她们以此为快乐。
穿泳装的女人谄媚一笑,长裙飘飘的主妇像恋人般拥抱着冰箱……她们的微笑很美,美得苍白,美得稍纵即逝。的确,社会是造成女性地位低下的主要因素,但既然大多数女人都甘愿被婚姻活埋,我们对于男性与社会又有什么好指责的?既然美白霜可以让你享受被十个男人围绕的快乐,那就去快乐吧,既然厨房用具能够让你感到抓住老公胃的快乐,那就去快乐吧,既然穿着比基尼可以让你在男人的口水中快乐徜徉,那就去快乐吧。享受寄生于男人的快乐,没有人来指责你什么。
如果你快乐地选择了这一切,怪什么社会,又后悔什么呢?
这样的女人,不救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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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钟意科幻片,不过每次X-Men还是会看,虽然故事都是老套的好莱坞式,却也都乐此不疲的看下去。也许是因为小时候没多少电影可看,偶尔冒出个打打闹闹变异人扎堆的电影就能转换下口味。
泄露版的《Wolverine》,讲了金刚狼的从前,如何将骨骼转换为金属,如何被人利用最后立誓报酬,如何兄弟反目而后和解,如何失忆忘掉美好的艳遇等等,多老套的故事啊,况且看过正传,结局都知道了,轻而易举地就可以猜到后面的情节。我说不出太多的喜欢,哪怕最后金刚狼失忆望着奄奄一息的女友无动于衷,也一点没有感动的意思。技术上讲,实在称不了是好片。情感上讲,却是承载了童年开始的科幻小旅途。这也就是为什么要写这么篇东西,算作一个纪念。
片子还没有处理完,一些威亚也没擦掉,3D的还没做完,恰好增加了点趣味。比如Hugh Jackman在空中翻个跟头后,大鹏展翅着陆时还挂着两根钢丝,惊鸿一瞥其他人后再回到Jackman两根钢丝就收掉了,于是我们知道了这两个镜头是分开拍的。还知道了原来演员被车撞的场景是3D做出来的。尽管这些个趣味很无聊是吧。
我更喜欢第一部,正常人立法要干掉变异人而万磁王抓小淘气去做机器把正常人都变成变异人。对那个议院变成一摊恶心的绿色烂肉的情节印象特别深——阴影啊阴影。我更喜欢看不同类型的变异人,而不是单纯暴力型的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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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慈与法律——《12》 - [Movies]
法律是永恒,至高无上的,可如果仁慈高于法律呢?
俄版的《十二怒汉》,十二个人组成的陪审团,在密闭的学校体育馆内投票决定一个有殺养父嫌疑的车臣男孩的命运,12个有着不同职业不同经历的人去讨论一个陌生男孩的生死。起初是极其草率的,投票,认为有罪的举手,好,混杂地结束了,一个要去赶演出,一个要去写情诗……哦,给谁投票呢?对啊,举手代表什么来着?……重来,重来,我们是在给那个殺父的男孩定罪,认为有罪的举手。就是这么一个杂乱的开场。
认为有罪的11票。一个人没有举手。难道我们就这样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死?他只是疑惑,但也摆不出什么证据,直觉么,在法律面前可笑的直觉。他回忆起了失意时在列车上发疯的场景,所有人都以为他疯了,默不作声,只有一对母女例外,那位母亲说:“他只是很悲伤。”是一个陌生人的仁慈让他走出了低谷。一个看似和案件毫不相干的故事。
也许我们该重新投票。2个人投了无罪……也许他们应该开始重新审查这个案件了。他们模拟了场景,推翻了老人和女人的证词,想出了真正凶手的动机,层层剥离,直至真相。3个人投了无罪,4个,5个……11个人投了无罪。真相被揭晓了,12个人的工作应该结束了,他们做了法律层面上正义的事,他们主持了公正,他们是伟大的评判者。至于那个孩子,让他出狱,给他自由,好了,结束了。
最后那个画家投了有罪。是的,他知道,这孩子无罪,只是他考虑到孩子出狱后可能还没他在监狱里活得长,他会被真正的凶手杀害,如果我们判他无罪,等于是把他推向了死海。那怎么办呢?其余人问。我们可以先让他呆在监狱里,然后去找律师,检察官查出真相,将凶手绳之以法,然后放他出来。谁去请律师,检察官呢?我们陪审团啊,除了这12个人,还有谁关心这个男孩?
哦不,我下周还有四个手术,我还有好多演出,我的情人就要回来了……画家冷静而失望地望着其余11个人,好吧,无罪。男孩自由了。
法律,他们公正地执行了法律,难道还不够么?他们已经还了男孩清白,不带有偏见和草率,难道还不够么?他们牺牲掉自己的时间为一个陌生人平反,难道还不够么?法律层面上的事到此为止了,至于男孩生死,于我何干?
于是乎,证据和推理帮助他们从低劣中走向了法律上的光荣,只可惜,他们没能完成第二次蜕变——由法律到仁慈。他们由平民变为了公正的执法者,却无法由执法者转变为仁爱者。
固然,在人的思想境界还没超然到一定程度时,法律发挥着它巨大的作用,然而,不觉得有时我们是被法律给困住了么?我不是说因为法律不允许你做着做那,而是说因为衡量一个事物时常常只拿法律来做标准。可另一方面,“仁慈”本身太过于飘渺,无法达成共识。这也就是苦恼所在,既不能违背法律,又不能成为它的附庸,既不能扔掉仁慈,又难以给它下定义。
自然想到了刚谈及的一个问题,该不该对二战时的军官定罪?他们受上级命令而杀人,现在你说他们是十恶不赦的坏蛋,可当时不杀,又是违背军令,还是个罪人。就我而言,我仍然坚持,应该定罪,如果还有一点人心的话,就该知道这种行为是错误愚蠢而易于上瘾的,既然如此,为何要遵循这错误的命令呢?哪怕你说你当时被逼无奈,血淋淋的证据不能因为一时的错误法律而被无视。假设不予定罪,岂不是说,如果领导者犯了错误,下级们可以不负责任地大开杀戒,而最后,上万条人命只需由领导者承担么?
在法律与仁慈相抵触的时候,仁慈高于法律。